土库曼斯坦消费税

2023-07-28 来源: 环俄网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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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概述

1.1 纳税人

企业、个体经营者和其他个人发生消费税应税交易以及将消费税应税商品运入土库曼斯坦海关辖区时,属于消费税纳税人。

在土库曼斯坦境内利用订购人提供原料(材料)生产消费税应税商品的,该商品生产单位是消费税纳税人。

消费税纳税人不包括:

(1)财政机构;

(2)符合土库曼斯坦《烃类资源法》规定条件的承包商和分包商。当上述单位实施不属于石油工程的应税行为,且向土库曼斯坦海关辖区运入非用于石油工程的消费税应税商品时,适用消费税纳税人的规定。

1.2 征税范围

消费税应税项目包括消费税应税行为和运入土库曼斯坦海关辖区的应税商品。

(1)应税商品

消费税应税商品是指按照1.4确定消费税税率的商品或者产品,与其后续用途无关。

(2)应税行为

①销售自产的消费税应税商品;

②将生产的消费税应税商品用于内部消耗,缴纳了消费税的商品除外;

③消费税应税商品被窃或者被损坏时,获得过错方对所造成损失的赔偿以及保险赔付;

④利用订购人的原料(材料)提供生产(制造、灌装)消费税应税商品的服务。

(3)由于征用、没收导致所生产的消费税应税商品所有权转让以及将此类商品运入土库曼斯坦境内的行为,不属于消费税应税行为。

(4)如果在土库曼斯坦境内的应税消费品已生产或者生产(制造、灌装)服务已提供,则上文(2)中的应税行为视为征税对象。

1.3 计税依据

(1)发生应税行为时,计税依据是指根据纳税人从其他方获得或者有权获得的、包含消费税的商品价格(不含增值税)确定的价值。

发生应税行为时,如果消费税应税商品被窃或者受损,计税依据应包括获得过错方对于所造成损失的赔偿以及对这些商品的保险赔付金额;

(2)销售(转让)利用订购人提供原料(材料)生产的消费税应税商品时,可根据商品生产单位釆用的最高公允价值,参照生产的消费税应税商品转让时点的同类自产商品的消费税确定,否则将根据按照税法规定釆用的类似商品实际市场价格确定;

(3)无偿转让生产的消费税应税商品时,根据纳税人日常有偿销售时釆用的此类商品价格确定计税依据;

(4)如果交易双方未规定可交换的消费税应税商品的价格,根据纳税人日常销售时釆用的此类消费税应税商品价格确定计税依据。进行不等价交换时,应税收入中包括所交换消费税应税商品价值的附加费用;

(5)将生产的消费税应税商品用于内部消耗时,即使与产品相关的成本费用已经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计入相应的扣除额中,也应当根据纳税人日常有偿销售时釆用的该商品价格确定消费税计税依据;

(6)商品短缺数量超出自然损耗标准的数量时,如果没有官方证据证实商品被窃或者毁损,应按照上文第(3)部分规定的程序确定计税依据;

(7)对于确定了优惠价格的已售消费税应税商品,可参照该优惠政策确定计税依据。该规定还适用于按照土库曼斯坦法规免费发放给居民的商品和提供的服务;

(8)计税依据中不包括消费税应税商品接收人应当退回的包装费用;

(9)将商品运入土库曼斯坦海关辖区时,计税依据是商品海关价值加上应缴纳的海关税费,不包含消费税;

(10)应税行为的价值或者进口商品的海关价值,如果是以外国货币计价的,应按照土库曼斯坦中央银行汇率换算成马纳特:、

①按照应税行为实施之日土库曼斯坦中央银行汇率进行换算;

②将消费税应税商品运入土库曼斯坦海关辖区内时,按照消费税缴纳之日土库曼斯坦中央银行汇率进行换算;

(11)实施应税行为和将商品运入土库曼斯坦海关辖区时,对于某些类别的消费税应税商品,计税依据可以以实物确定;

(12)按照本条规定计算的计税依据,应减去纳入土库曼斯坦政府外汇储备的资金金额。

1.4 税率

消费税应税税目和税率列表:

消费税应税税目税率列表

税目

税率(税额标准)

土库曼斯坦境内生产的产品

啤酒

26%

葡萄酒、烈性酒、利口酒和其他酒精饮料(葡萄汁除外)以及含酒精的酿酒原料,其中:

酒精含量≤20%;

20%<酒精含量≤30%;

酒精含量>30%;

 

 

34%

53%

67%

汽油

40%

柴油

40%

进口商品

啤酒

80%,但不低于8马纳特/升

葡萄酒及其他含酒精饮料,其中:

酒精含量≤20%;

酒精含量>20%

 

146%,但不低于34马纳特/升146%,但不低于53马纳特/升

制酒用酒精(医用以及国有企业和消费企业合作社进口的酒精除外))

7美元/升

烟草制品

74%,但不低于3美元/盒

工业加工烟草及烟草的工业替代品

15.6美元/千克

小轿车(医疗紧急救护车和残疾人专用设备除外)

0.3美元/毫升(发动机工作容量)

2 税收优惠

(1)下列运入土库曼斯坦海关辖区的消费税应税商品,不征收消费税:

①作为对土库曼斯坦人道主义援助的商品以及其他国家按照政府间协议提供的无偿技术援助范围内的商品;

②外交代表机构和同等代表机构、国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包括随行家属)使用的商品;

③自然人个人所需的1升以内的酒精饮料和啤酒,2包以内的香烟。

④供外国驻土库曼斯坦外交使团和领事馆使用的客车,用于其在土库曼斯坦境内提供签证申请和其他服务;

(2)对于利用订购人自备原料(原油)生产(制造)汽油和柴油的服务,原料的所有权属于外国企业,且由土库曼斯坦境内负责加工的企业直接出口的,后续将产品运往土库曼斯坦境外时,可免征消费税。

(3)按照政府间协议作为人道主义援助或慈善援助转让的消费税应税商品以及依据国家权力机关和管理机关决议转让的消费税应税商品,可免征消费税。

3 应纳税额

3.1 应纳税额

(1)消费税计算方式为:

①发生应税行为时,由纳税人自行计算;

②将商品运入土库曼斯坦海关辖区内时,由海关计算。

(2)应纳税额的计算

①应上缴财政的消费税金额,在发生应税行为时可计算为:相应纳税期内所有应税行为的消费税金额,减去在该纳税期内按《税法》规定可以用于抵扣的消费税金额。

消费税应税商品的消费税金额,按照以下方式计算:上文1.3计税依据及2税收优惠规定计算的该商品计税依据,乘以相应税率。

②将消费税应税商品运入土库曼斯坦海关辖区时,每种商品的消费税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上文1.3计税依据及2税收优惠规定计算的该商品计税依据,乘以相应税率。

(3)其他规定

①如果在某个纳税期内可以抵扣的消费税金额超过在该纳税期内按规定计算的消费税金额,按照《税法》规定,超出部分的金额应该予以退还,或者用于抵减纳税人应该上缴土库曼斯坦国家财政的其他款项。

②如果按照《烃类资源法》规定属于承包商和分包商的单位,使用运入土库曼斯坦海关辖区的、不用于石油工程的消费税应税商品,应该按照规定程序缴纳消费税。

3.2 消费税抵扣

(1)消费税纳税人有权抵扣消费税,抵扣金额为已售消费税商品的消费税标签上注明的金额。

(2)当原材料为消费税应税商品,使用这些原料生产或来料加工其他消费税应税商品时,纳税人有权抵扣釆购原材料时已负担的消费税。

(3)支付给消费税应税商品供应商的消费税金额,纳税人需要提供按照《税法》规定程序开具的发票和结算(付款)的证明文件才能进行抵扣。

对进口的消费税应税商品进行清关时,对于已缴纳的消费税进行抵扣的依据包括下列文件:

①证实缴纳消费税的文件,如进行实际汇款的银行对账单和付款文件;

②按照海关自由流通放行制度对货物进行放行的货物报关单或者带有海关机构标记的货物报关单副本。

(4)用外购消费税应税商品、原材料生产非消费税应税商品或者用于其他目的时,不得进行消费税抵扣,但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税前扣除,扣除金额为外购这些消费税应税商品、原材料时支付商品价格(包含消费税在内);若已进行消费税抵扣,则应补缴该部分消费税。

(5)前述消费税抵扣规定还适用于重组企业支付的消费税,由其法律继承人进行抵扣。

4 申报与缴纳

4.1 纳税期和报告期

消费税的纳税期和报告期规定为公历月。

4.2 提交报税单和缴纳消费税

(1)对于应税行为,纳税人应提交每个报告期的消费税报税单;

(2)消费税报税单在报告期结束后次月的20日前提交;

(3)实施应税行为时,纳税人应在报告期结束后次月的25日前缴纳消费税;

(4)对于运入土库曼斯坦海关辖区的消费税应税商品,在清关之前或者清关之时缴纳消费税。

4.3 进口消费税征税办法

(1)消费税应税商品进入土库曼斯坦海关辖区时,根据选定的海关制度按下列程序征收消费税:

①消费税应税商品被海关放行自由流通时,全额缴纳消费税;

②消费税应税商品进行再进口、转运、处于海关仓库、免税店、在海关监管下进行再加工、在海关辖区内进行再加工、处于自由关税区、自由仓库、销毁、拒绝货物入关时,不缴纳消费税;

③消费税应税商品再出口时,按照海关自由流通放行制度缴纳消费税,在商品运至土库曼斯坦境外时,退还已缴纳消费税;

④商品被临时运入时(属于外国自然人,且未在居住地注销的私家车除外),按照海关自由流通放行制度,缴纳消费税,在将临时运入的消费税应税商品运出土库曼斯坦境外时,如果临时在土库曼斯坦境内停留的时间不超过1年(自运入之时算起),之前缴纳的消费税应予以退还;

⑤运入之前临时运出的消费税应税商品时,如果在土库曼斯坦境外临时停留的时间(自运出之时起)不超过1年,不征收消费税;

⑥运入在土库曼斯坦海关辖区以外再加工的商品时,按照海关自由流通放行制度缴纳消费税。

(2)海关制度发生变化时,依据新的海关制度确定消费税的缴纳义务。

纳税人不遵守选用的土库曼斯坦境内海关制度时,将按照消费税应税商品海关自由流通放行制度向其征收消费税,并征收自商品运入之日至缴纳消费税之日(含)期间的滞纳金。

5 其他

按照土库曼斯坦税法规定,合资(公司)经营时,应向土库曼斯坦国家财政缴纳的消费税金额,参照缴纳增值税的方式计算、申报补缴和缴纳,具体计算方式参照合伙组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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