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地货币
哈萨克斯坦于1993年11月开始发行本国货币坚戈,已于1999年实现本币与外币的自由兑换。近期以来,受国际油价大跌和卢布大幅波动等因素影响,坚戈汇率波动较为剧烈。
2013年9月,中国银行正式在新疆推出人民币兑坚戈现钞汇率并挂牌,在同行业中率先办理了直接汇率项下的坚戈现钞兑换业务。哈萨克斯坦大城市部分兑换点可以兑换人民币。
2 外汇管理
哈萨克斯坦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均实行有条件的可自由兑换。具体来
说,经常项目下的交易应在180天完成,如到期不能完成,还可延期。资本项下,只要双方有协议,在办理一定手续后,资本即可自由进出。从2007年7月1日起,哈萨克斯坦外汇管理制度执行欧洲国家标准,取消外汇业务许可制度,实行通报制度。企业在缴纳各项应缴税费后,可以自由汇出利润,除银行收取的必要汇费外,无需缴纳其他费用。个人和法人均可通过银行向境外汇出其合法的外汇收入,但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2010年3月,哈萨克斯坦开始实施《反洗钱法》,加强对银行外汇流动的监管。凡超过1万美元的金融业务都将进行监管,包括个人在外币兑换点兑换外币的业务。另外,还要求各银行完善客户资料,加强外汇汇出的申报,一个账户7个工作日内汇出外汇超过700万坚戈(约5万美元)的,银行必须向金融监管委员会报告。
2019年10月,哈财政部与央行联合发布命令,对兑换点金额超过50万坚戈的交易进行监控和审查。该要求适用于在兑换点换汇的法人和自然人,以及主要从事银行托收等专项活动的客户。
3 银行和保险公司
【银行】哈萨克斯坦实行两级银行体系。中央银行是哈萨克斯坦国家
银行,属一级银行;其他银行为二级银行(商业银行)。哈萨克斯坦全国共有27家二级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在阿拉木图市设有子行,中国建设银行在努尔苏丹设立分行,中信银行收购阿尔金银行60%的股份。截至2019年底,资产排名前八的银行包括:
(1)哈萨克斯坦人民银行(Народныййпублика Казахс)
(2)俄罗斯储蓄银行子行(ДБ罗斯储蓄银行子行)
(3)里海银行(Kaspi 银行子行)
(4)Forte银行(Forte Банк)
(5)中央信贷银行(Банк贷银行(БанкБлик)
(6)阿拉木图贸易金融银行(АТФ)
(7)住宅建设储蓄银行(Жилстройсбербанк)
(8)第一哈德兰艾草银行(First Heartland Jýsan Bank)
【保险公司】近年来,哈萨克斯坦保险业主要业务指标稳步增长,保
险公司实力不断壮大。但尽管如此,与其他发达国家甚至经济转型国家相比,哈保险业发展程度仍然较落后。
4 融资服务
在哈萨克斯坦正式登记注册的外国企业均可在当地银行融资,享受国民待遇。
6 哈萨克斯坦证券市场发展情况
哈萨克斯坦的金融工具市场(证券交易所,KASE)是伴随着1993年11月15日哈发行本国货币坚戈出现的。1993年11月17日,哈萨克斯坦中央银行与三家大银行在阿拉木图共同创建了哈萨克斯坦银行间货币交易所。2003年7月2日,哈萨克斯坦颁布了《有价证券市场法》。目前,哈萨克斯坦证券交易所由4个部分构成:外汇市场、国家有价证券市场(包括国际有价证券)、债券市场和衍生金融工具市场,但交易规模总体较小。
为更多吸引海外资金,2017年,作为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AIFC)的组成部分,阿斯塔纳国际交易所(AIX)在努尔苏丹成立并启动运营,努力为国有资产私有化、“一带一路”项目融资、债券发行等业务提供平台,其股东包括AIFC、高盛、上海证券交易所、丝路基金和纳斯达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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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俄网资深编辑|王敏 审核|赵明启 总编|张爱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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