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营造安全和谐的经营环境

1、坚持正确的义利观,将维护中国国家利益和中国与哈萨克斯坦合作大局放在首位。了解并遵守当地法律法规,注重企业长远利益和形象,聘请法律顾问,摒弃违法短视行为。避免出现因手续不全、经营不规范甚至违规违法而引发安全风险。

2、了解、尊重哈萨克斯坦当地习俗,加强与当地社会的沟通交流,坚持属地化经营,积极融入当地社会。做好宣传工作,提高当地员工忠诚度和信任感,使当地社会切实感受到我企业投资经营为当地带来的红利,使其自发自愿采取措施保护我企业的安全和利益。

3、坚守商业道德,拒绝伪冒假货,杜绝坑蒙欺骗、行贿索贿。加强中资企业间团结,避免恶性竞争、相互拆台。

4、建立合法合理的冲突解决机制。与当地社会群体、个人发生纠纷时,公司应主动担责,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矛盾激化,同时充分利用法律武器维护企业和员工合法权益,并及时与驻哈使领馆取得联系。

5、正确把握企业发展和回馈社会的关系,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重、有取有予的企业发展道路,做好环境保护,促进当地就业,积极参与公益事业。

6、加强与哈萨克斯坦政府、商会、工会、媒体等的沟通交流,多宣传企业为促进哈萨克斯坦经济社会发展所做的贡献,争取当地各界对企业的理解和支持。注意防控舆论风险,对涉及企业的不实负面报道,及时通过媒体澄清、说明。

第二章 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1、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员工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观念,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把员工的安全保护工作视为保证项目顺利进行的前提,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工作原则,认真策划、完善措施、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兑现奖惩。

2、制订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落实安全责任制和防范措施。总承包的企业,应将所有分包单位的人员纳入统一管理体系。建立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制订并逐步完善应急预案,层层落实,严格执行,加强对安全风险的识别、规避、处理、善后等全过程管理。

3、将企业安全生产和员工安全作为企业管理的重中之重,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和配套机构,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安全工作负总责,承担主体责任。指定领导班子专人负责企业安全工作和突发事件处置,其对安全工作负首要责任。安排专业得力人员履行日常安保和检查监督。定期在企业管理层会议上讨论涉安全问题,听取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将有关情况通报企业员工、国内总部和驻哈使领馆。

4、坚持对项目承揽和机构设立进行风险评估审查,实行安全风险一票否决制,切实做到“不评估、不立项”。尤其对高风险项目,应事先聘请专业安全机构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并征求国内有关部门及驻哈使领馆的意见,避免因盲目立项而陷入风险。在立项前对项目安全成本进行核算,将安全投入纳入项目预算,将安全保障内容作为专门条款纳入项目合同或正式书面文件。承包工程和外派劳务项目,要在合同中明确业主有义务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护企业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正常施工秩序。了解哈萨克斯坦政治、经济、法律、风俗等情况,关注当地安全形势,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动态评估。可与专业安全评估机构或组织合作,充分利用外部资源。实行相应的安全报告制度,及时向国内和驻哈使领馆通报项目及人员安全情况。

5、制订驻哈机构和项目营地建设标准,根据实际风险情况配备必要的安全保卫设施,雇用当地保安或求助当地警察,储备应急物资和资金。重视通讯保障能力建设,争取在机构和项目营地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为在通信条件较差、环境恶劣地区的机构和项目营地配备海事卫星电话,确保信息畅通。充分利用安保公司、保险公司、中介机构、国际组织等资源,通过参加保险、外包或成为SOS国际救援组织会员等方式,将安全风险防范工作交由专业权威机构负责实施和保障,接受24小时不间断的安全援助。

第三章 选派合格员工并进行安全培训

1、坚持严格把关,优先选择政治素质较高、业务素质过硬、个人道德品质较好的员工赴哈萨克斯坦工作,为其办理合法工作手续并与之签署劳动合同,为其购买境外安全保险。

2、将外派员工出国前培训作为一项硬性指标加以落实,通过外包、出国培训、专业机构培训等方式,针对不同岗位要求进行全覆盖、针对性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增强安全管理综合能力,切实落实“不培训、不派出”制度。项目合同总包企业应对参与合作的分包单位境外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负总责。

3、将员工派出后的安全培训作为一项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纳入企业管理条例,列入员工测评和考核范围。结合项目周边风险和自身实践经验,编制安全防范工作培训手册,定期和适时组织学习,督促员工不断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制订企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员工就预案内容进行演练,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

第四章 注重日常管理和应急处置

1、日常管理工作中在遵循法律规章的同时,结合实际情况灵活调整管理措施,确保最大限度符合实际情况。有条件的地方争取用当地人管理当地人。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可设立专职安全管理岗位,聘请哈萨克斯坦富有管理经验的专业人员担任安全管理专员。加强与驻哈使领馆及当地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在驻哈使领馆报备登记,并接受使领馆的指导和管理,配合使领馆的督导教育,及时改正、排除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加强与当地政府、警察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出现问题及时通报。

2、结合企业实际制订外派员工行为守则,引导和督促员工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树立良好文明形象,与当地雇用员工和谐相处,出现矛盾摩擦冷静处理、理性解决。高风险项目员工外出必须经项目领导批准,并由专业安保人员护送,严禁私自外出。建立外派员工紧急联络信息库,包括员工国内家属联系方式等。严格依照合同确保按时获得工资、休假等员工合法权利。畅通员工诉求渠道,加强与员工的沟通交流,及时了解掌握员工需求和思想动态,关爱员工身心健康,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丰富业余文化生活,增进团队团结,把问题和矛盾化解在基层和事发之前。

3、尽量依照哈萨克斯坦法律提高当地员工的雇用比例,加强对当地雇用员工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工作技能和业务水平。充分利用当地政府或第三方资源建立当地员工雇用审查制度,避免将一些不稳定因素引入项目工地,酿成中哈员工间纠纷甚至群体性事件。与当地雇用员工依法签订有关劳动合同,明确各自权利义务。

4、对中国和哈萨克斯坦及其他外籍员工一视同仁,尊重每一位员工的宗教信仰、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积极鼓励不同国籍、种族、民族的员工开展业务协作和业余文体交流,营造和谐包容的工作环境。

5、处理问题时讲究方式方法,特别是在与当地雇员或民众产生矛盾时,要多借助当地资源,尽量由所在国政府、合作伙伴或企业雇用的当地保安力量解决,全力避免我人员与当地人直接对立,激化矛盾,甚至引发种族冲突。

6、建立并不断健全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响应机制,发生突发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并向驻哈使领馆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事件涉及单位或项目情况,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及现场情况;事件简要经过及原因初步判断;事件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失踪人数)、人员姓名、籍贯、国内联系单位、家属联系方式;事件可能引发的后果,包括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可能出现的连锁反应等;已经和拟采取的应对措施等。在国内有关部门及驻哈使领馆的统一指导协调下开展事件处置工作。充分利用当地资源,积极实施自保自救。同时,与附近其他中资企业一起互保互救,共同应对安全威胁。第一时间做好外派员工国内家属的安抚和沟通工作,确保家属情绪稳定,不作出过激行为。在有关部门和使领馆的指导下,做好媒体应对,统一口径,积极引导舆论,避免媒体炒作。

环俄网资深编辑|王敏 审核|赵明启 总编|张爱华
总法律顾问|俄语律师 刘合君 微信:huanefoc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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