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经济特区法规
【哈萨克斯坦经济特区有关法规】
哈萨克斯坦首批经济特区设立于1991年。2019年4月,哈萨克斯坦出台《经济特区和工业园区法》,明确规定经济特区和工业园区从设立到撤销的全周期管理办法,明确工业和基础设施发展部作为经济特区、工业园区的主管部门,引入了新的经济特区和工业园区入驻企业土地使用机制。相关土地交由管理公司临时使用,再由管理公司移交入驻企业使用,从而缩短土地审批时间。该法律还对管理公司融资和强化责任等内容作出规定,要求只有在管理公司股权100%属于国有的情况下,政府才能提供融资支持。
【经济特区优惠政策】
对所有经济特区内的企业:免企业所得税;免土地税;免短期(不超过10年)土地租赁费;免财产税。
根据政府制定的经济区内实行零增值税的商品、劳务和服务名单,返还企业已征缴的增值税。
此外,对到特区投资的企业,简化入驻程序,实行“单一窗口”服务,方便办理许可证件;实行“自动同意原则”,即投资者如果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没有得到否定答复,则自动成为经济特区企业;简化特区企业使用外国劳务手续。
2 经济特区介绍
截至目前,哈萨克斯坦共设立13个经济特区。经济特区根据其功能定位确定了不同的主导产业,其名称及重点发展方向如下:
【工业生产型经济特区】
(1)努尔苏丹—新城经济特区(努尔苏丹工业区)。该经济特区位于努尔苏丹。截至目前,特区占地面积7562.3公顷。设立于2001年,运营至2026年12月31日。
该经济特区的设立目的是通过吸引投资和采用先进建筑技术,建立现代基础设施,加快努尔苏丹城市发展,以及建立高效率、高技术和竞争力强的产品生产,并开发新产品。重点发展建筑、建材生产、机器制造业、木材加工、家具生产、化工制品、非金属矿产品、家用电器、电器设备、照明设备、机车车头和车厢、交通运输工具、航空航天飞行器、电子元器件、纸浆、纸张、纸板、橡胶塑料制品生产、制药业,以及新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医院、学校、幼儿园、博物馆、剧院、中高等学校、图书馆、少年宫、体育场、办公楼和住宅等。
(2)国家工业石化技术园经济特区。该经济特区位于阿特劳州。截止目前,特区占地面积3475.9公顷。设立于2007年,运营至2032年12月31日。
特区设立目的旨在利用创新科技发展石化生产、原油深加工以及生产高附加值石化产品。重点生产聚乙烯和聚丙烯、塑料薄膜、包装袋、管材、配件、技术设备、塑料瓶等;
(3)阿克套海港经济特区。该经济特区位于曼格斯套州。截止目前,特区占地面积2000公顷。该特区设立于2002年,运营至2028年1月1日。
特区设立目的是加快地区发展以加快国家经济融入世界经济体系,建立高效率的生产模式,其中包括高技术和富有竞争力的生产,开发新产品,吸引投资,运用现代管理和经营技术,以及解决就业等社会问题。主要发展家用电器、皮革制品、化工、橡胶塑料制品、非金属矿产品、冶金工业、金属制品、机械设备、石油化学产品生产,以及油气运输、物流服务等。
(4)奥恩图斯季克经济特区。该经济特区位于奇姆肯特市。截止目前,特区占地面积200公顷。该特区设立于2005年,运营至2030年7月1
日。特区设立目的是发展哈纺织工业,拟打造成哈萨克斯坦南部地区的棉纺织品基地。重点生产服装、丝绸面料、无纺布及其制品、地毯、挂毯、棉浆、高级纸张以及皮革制品;目的是保障哈萨克斯坦纺织工业发展。
(5)巴甫洛达尔经济特区。该经济特区位于巴甫洛达尔州。截止目前,特区占地面积3300公顷。该特区设立于2011年,运营至2036年12月1日。
特区设立目的是发展化学、石化行业,尤其是生产采用环保、安全的现代高科技技术,高附加值的出口导向型产品。重点生产化工产品以及石化产品。
(6)“金色草原”经济特区。该经济特区位于卡拉干达州。截止目前,该特区占地面积534.9公顷。特区设立于2011年,运营至2036年12月1日。
特区设立目的是发展冶金工业和金属加工行业,尤其是吸引世界品牌生产企业入驻特区,开展制成品生产。主要生产冶金产品、金属制成品生产、机械和设备、交通工具、拖车、半拖车、计算机、电子产品和光学设备、电器设备、化工产品、橡胶和塑料产品、建材等。
(7)塔拉兹化学园区。该经济特区位于江布尔州。截止目前,该特区占地面积505公顷。特区设立于2012年,运营至2037年1月1日。
特区设立目的是按照高新技术在哈发展化工产品生产。重点发展化学产品、橡胶和塑料产品、非金属矿产品、化学工业机械设备生产等。
【服务型经济特区】
(8)霍尔果斯—东大门经济特区。该经济特区位于阿拉木图州。截止目前,该特区占地面积5740公顷。设立于2011年,运营至2035年。
特区设立目的是建设富有成效的运输、物流和工业中心,保障出口贸易活动的利益和实现哈萨克斯坦转运潜能,以及促进与周边国家的经济和文化交流。主要发展仓储设施、皮革、纺织产品、其他非金属矿产品、化工产品、金属制成品、机械设备生产,建设展馆、仓储场所以及其他行政办公楼等。
(9)“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经济特区。该经济特区位于阿拉木图州。截至目前,该特区占地面积492.57公顷。设立于2017年10月,运营至2041年。
特区设立的目的是发展边境贸易、出口型产业、活跃经营投资环境、发展交通基础设施、旅游和文化交流,以及解决周边社会经济发展问题。主要开展零售、批发业、仓储和辅助交通、金融服务、旅行社服务、举行会议和各类展会、住宿餐饮服务、食品、饮用水、纺织品、衣服、皮具、药品生产等业务。
(10)布拉拜经济特区。该特区位于阿克莫拉州,距离首都努尔苏丹市约200公里,依托博拉沃伊湖建设。截止目前,特区占地面积370公顷。特区设立于2008年,运营至2017年12月1日。
特区设立目的是建设富有成效的且具有竞争力的旅游基础设施,打造“哈萨克斯坦明珠”旅游胜地和休闲疗养区,吸引哈萨克斯坦和外国的旅客。重点发展宾馆、旅店、疗养院等旅游设施建设。
【技术运用型经济特区】
(11)创新技术园经济特区。该特区位于阿拉木图州。截止目前,特区占地面积163.02公顷。该特区设立于2003年,运营至2028年1月1日。
特区设立目的是发展信息技术产业,开发新的信息技术和生产信息技术领域新产品。重点是软件、硬件的开发、设计和生产,提供数据储存和处理服务,发展信息技术,发展信息技术设备生产以及新材料的生产等。
该经济特区企业,除了一般的优惠外,还享有额外税收优惠:如遵守税收立法规定的条件,全部免缴社会税;适用“超区域原则”(有效期至2015年1月1日)。根据该原则,如果遵守哈萨克斯坦立法规定的要求,在信息技术工业园区外注册登记的法人视为信息技术园企业;对软件折旧率提高至40%,而根据一般规定,软件折旧率仅为15%。
(12)阿斯塔纳—科技城经济特区。该特区位于阿斯塔纳市。特区占地面积584.42公顷。该特区成立于2017年11月,运营至2042年。
重点发展的产业有22项,其中包括食品、药品、玻璃及玻璃制品、非金属矿物制品、成品金属制品、计算机及外部设备、放射、电子医学和电子理疗设备、电动机、发电机、变压器、电子照明设备、导线及传导设备生产,以及通用机械生产、仓储及辅助交通业、软件、计算机程序设计、技术咨询及其他配套服务、建筑、工程勘查、技术试验分析、卫生及其他健康防护业务;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应用等。
【混合型经济特区】
(13)Qyzyljar经济特区。该经济特区位于北哈州彼得罗巴甫洛夫斯克市。截至目前,占地面积192.3公顷。设立于2019年,运营至2044年。
特区设立的目的是加快彼得罗巴甫洛夫斯克市发展,加快北哈州发展,推动国家经济融入全球经济链,建立高效、竞争力强的高新科技生产,开发新型产品,促进引资,完善市场经济法律法规,采用现代化管理和经营手段,解决社会问题。主要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建筑材料和家具生产、电子产品和电子设备生产、机械制造产品生产、多功能医院建设和综合医院、专科医院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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