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收委员会于24日宣布,哈萨克斯坦公民自即日起可以从国外购买一辆电动汽车供个人使用,并且可以免除关税和其他税款。这一决定是基于2017年12月20日欧亚经济委员会理事会第107号决议附件3第9条。

办理海关手续时,需要提供有效的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公民身份证明文件以及证明对车辆享有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的文件,并亲自填写一份旅客报关单。此过程中领取、填写和提交申报单均无需支付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自通过海关检查后的三年内,禁止将已注册的电动车所有权、使用权或处置权转让给持有俄罗斯公民身份和/或俄罗斯联邦永久居留权的人。

环俄网资深编辑|王敏 审核|赵明启 总编|张爱华
总法律顾问|俄语律师 刘合君 微信:huanefocus

返回上一页
Copyright © Huanenet.com 北京环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微信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