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俄罗斯环境保护法规

2023-07-27 来源: 环俄网 阅读:

如您对本文有任何问题,可联系涉外律师刘合君团队(成员工作语言:中文、俄语),微信:huanefocus。

环保管理部门

白俄罗斯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部负责环境保护工作。其主要职责是:对项目方案进行国家生态鉴定;保护大气的国家监督;国家对水、土地、森林等利用和保护的监督;国家对废物回收的监督;制订评估生态经济指标的办法;发展和完善国家环境监测体系等

主要环保法律法规

白俄罗斯政府制定了一整套环保法律,对环境、土地、水、植物、大气层、地下资源等各领域都制定了具体的保护措施。主要的环保法规包括:《环境保护法》(1995年)、《大气层空气保护法》(1997年)、《地下资源法》(1997年)、《水法》(1998年)、《土地法》(1999年)、《森林法》(2000年)、《国家生态技术鉴定法》(2000年)、《臭氧层保护法》(2001年)以及《植物保护法》(2006年)等。白俄罗斯是20个环保国际公约的签约国,与35个国家签署了环保和合理使用环境资源的双边协议。

环保法律法规基本要点

白俄罗斯通过制定一系列环保法律法规,明确了环境保护的目的、原则,制定了应保护的自然资源范围、项目及综合体、公民和社会团体的环保权利和义务、生态教育、培养和文化体系、国家对该领域的调整和管理、环保经济机制、研究现状和登记清查自然资源的国家制度、确定自然保护活动技术标准和科学保障等问题。

环境影响评估法规

根据白俄罗斯法律规定,外资企业在白俄罗斯开展投资或承包工程需要进行环境评估,参与环评的机构包括白俄罗斯原子能监督委员会及白俄罗斯环境保护部等相关部门。

地址:220004,г.Минск,ул.Коллекторная,10

电话:00375-017-2006691

电邮:minproos@mail.belpak.by

俄语律师,哈萨克斯坦律师,乌兹别克斯坦律师,塔吉克斯坦律师,吉尔吉斯斯坦律师,土库曼斯坦律师,俄罗斯律师,俄罗斯华人律师,法律

环俄网资深编辑|王敏 审核|赵明启 总编|张爱华
总法律顾问|俄语律师 刘合君 微信:huanefocus

返回上一页
Copyright © Huanenet.com 北京环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微信公众号
联系我们